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36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1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方面能力。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清城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知识纳入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平台、“财学”平台以及日常法治培训等载体,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全局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规划部署,推进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清城区“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绿美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为清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提升财政服务效能
一是结合财政职能,做好清城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经费保障工作。2025年本级财政共安排行政执法相关经费182.9万元,其中:依法治区专项7万元;法治宣传经费11万元;法制建设43.4万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76.5万元;法律援助23万元;公证处业务经费22万元。为清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简易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性和公平性。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手段,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2025年,全区采购单位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150个,全部实现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率100%。同时,全区共5个项目完成了远程异地评标,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提升采购质效。
三是转变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作风,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始终把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依法追缴,合理运用矛盾纠纷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缴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5年12月,已受理职工追缴业务80笔,成功补缴62笔,涉及金额约148万元,其他的追缴业务正在按流程办理中。主动协助办理“退休一件事”公积金离退休提取业务共14笔。
四是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优化会计服务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并生成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做到“线上申请、即时响应”,实现审批服务电子化和便民化。积极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5家无证经营、113家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督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2025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实现1间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和匹配,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和运用“一站式”操作,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自查本局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进一步推动财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投诉。严格落实《清城区财政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2025年共收到信访系统转来信访件67件、12345工单662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公开、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三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2025年,区财政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目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四)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大力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结合“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反诈和扫黑除恶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暨“法治益企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派发普法宣传资料6500余份,宣传效果显著。
二是结合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堂电子显示屏等线下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而积极的法治文化氛围。
(五)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法律风险
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制度化。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预防、解决行政争议。认真处理投诉、信访等案件,妥善回应群众诉求,从源头上排解纷争,减少引起不必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聘请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5年法律顾问为区财政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4宗,协助起草、修改协议及其他文书共49份。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符合申办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少,整体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有时较为传统,针对不同对象的精准化、差异化普法有待加强,宣传效果评估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原因在于对普法对象需求的精准把握和创新宣传方式的应用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缺少专业化培训,主要表现为部分案卷文书内容不够完整。
四、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集中学习7次,举办专题读书班1次,专题研讨学习2次,系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干部队伍遵纪守法意识,将法纪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出发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为提升财政队伍素质,提高民生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将其作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切实转化为推动法治财政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提升财政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管理服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财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加大对财政干部的法治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